近年来乐众盈
微创、无创的“轻医美”迅速走红
成为爱美人士的热门选择
然而,在利益诱惑下
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块“蛋糕”
他们将“童颜针”伪装成精华液
或将肉毒素、玻尿酸等产品
夹藏在普通货物中
走私入境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
更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构成威胁
“变美之路”或暗藏风险
近日,某海关在对5票申报为“精华液”的进境快件进行开箱查验时,发现快件内实际为“童颜针”注射针剂,共50支。该针剂未获得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且产品无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聚乳酸面部填充剂(俗称“童颜针”)属于注射类医美产品,其主要成分为聚左旋乳酸,被归类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进口的医疗器械应为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产品,并需附有符合规定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中文标签和说明书。若说明书、标签缺失或不符合规定要求,则禁止进口。
乐众盈医美产品走私案件屡见不鲜。某海关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乐众盈,一些申报货物在过检影像中存在明显异常。经开箱查验,发现大量未申报的货物。几十个纸箱里夹藏的都是不同品牌的医美产品,所有产品外包装上仅标注标识外文信息,没有任何中文标识。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这批医美产品中包含肉毒素10826瓶,玻尿酸14418支,偷逃税款57.7万元,涉嫌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2018年至2022年期间,黄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境外采购的“水光针”、玻尿酸等医美产品应通过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境,却铤而走险,将本应整体申报的货物拆分成多个小批次或单个包裹,通过邮寄渠道或个人携带的方式进境。经核算,黄某某走私进口的医美产品共计偷逃税款超过9000万元。经审理认定,黄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且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鉴于黄某某归案后自愿认罪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但仍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00万元。宣判后,黄某某提出上诉,但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7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法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是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已注册或者已备案的医疗器械。
进口的医疗器械应当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说明书、标签应当符合本条例规定以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在说明书中载明医疗器械的原产地以及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指定的我国境内企业法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没有中文说明书、中文标签或者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安安提醒
走私入境的医美产品
往往未经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验检疫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乐众盈
生活中常见的
“水光针”“童颜针”“少女针”
等医美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
进口应当依照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注册或备案
玻尿酸作为美容界“爆款”成分,相关产品种类繁多、利润空间大,因此,成为不法分子的重点走私目标。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玻尿酸产品主要分为三种,其中两种分别为用于体表和用于伤口治疗,只有第三种可以用于注射治疗。国家药监局2022年发布的《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明确划定红线:注射类医美产品其包装需标明“国械注准”编号,化妆品宣称“注射级玻尿酸”属虚假宣传。
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为神经肌肉阻滞剂,可以阻断神经和肌肉之间的信号连接,从而引起肌肉松弛和麻痹,最早用于治疗斜视或者眼肌痉挛,近年来普遍用于医美除皱、瘦身、瘦脸等。不当使用或使用非法来源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可能会引起肌肉松弛麻痹,严重时会引发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危及生命健康的症状。目前,我国将A型肉毒毒素列入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它的管理和使用不仅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还要符合《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例如,使用A型肉毒毒素的医疗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保管、验收、领发、核对等环节,并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药品从采购到使用的每一环节都有严格的记录和监控。此外,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A型肉毒毒素时,必须有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进口A型肉毒素制剂的流通和使用,管理要求相同。
律师说法
1.如果使用美容院产品后导致皮肤出问题,且后续发现美容院使用的是走私医美产品,应如何进行维权?
面对使用美容院产品导致皮肤受损的情况,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①消费者应全面收集所有与此次使用美容院产品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凭证、宣传资料、沟通记录、留存医疗诊断证明、治疗费用单据、皮肤损伤照片/视频等。
②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美容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直接和间接损失。
③消费者可向相关行政部门举报,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没收美容院违法产品并处罚款。
④若美容院涉及走私,消费者可向公安机关提交线索,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2.个人出国旅游时,帮朋友代购海外医美针剂入境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未经审批和检验检疫,私自携带医美针剂入境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如果非法携带医美针剂入境,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生物制品包括用于人类医学、生命科学相关领域的抗毒素、细胞因子、酶及其制剂以及毒素、免疫调节剂、微生态制剂等生物活性制剂,医美针剂通常属于此类范畴。该规定第二章明确了特殊物品的审批要求,其中第八条规定:“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亦明确规定,入境的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因此,个人代购海外医美针剂入境存在法律风险,建议严格遵守中国进口规定,通过合法渠道运输。
安安普法课堂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该如何选择合规的医美产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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