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香港特区政府公布有关政府资助大学课程学额和资助申请资格的修订:设立两个学费类别鸿牛配资,并修订有关申请资格准则。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解释称,近期有社会意见指出,一些不在香港居住的学生,却以香港本地学生的身份,去申请香港特区政府对大学的资助学习名额。这一做法既影响其他学生升读大学的机会,也影响公帑运用的准确性。
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对相关规定作出调整。该局认为,获签发受养人签证或进入许可的受养子女,必须居港满两年才符合资格申请政府资助大学课程学额。
至于持有全职工作签证/工作许可证或各项入境计划下的签证/进入许可的人士,将不再符合资格申请政府资助大学等课程学额。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说,这是为了厘清香港特区政府资助的大学课程学额和资助申请资格,确保公帑用得其所。根据新规,相关学生将被划分为两个学费类别:
第I类别的学生,可以获得特区政府的学费资助鸿牛配资,其学费水平比较低。这些学生包括: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由入境处签发并显示持有人享有香港的入境权/居留权的其他文件,以及无条件限制逗留签证标签;
2.单程证;
3.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持有人首次获香港入境处签发有关文件时未满18岁,且需要在所修读课程开课首日前的两年内居住于香港)。
第II类别的学生,则不会获得政府资助,因此所需缴纳的学费较高。这类学生包括:
1.首次获香港入境处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时未满18岁,并且不符合两年居港规定的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持有人;
2.全职工作签证/工作许可证持有人;
3.各项入境计划下的签证/进入许可持有人(包括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或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
4.非本地学生(例如:学生签证/进入许可持有人、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下的签证/进入许可持有人、首次获入境处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时年满18岁或以上的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持有人)。
香港特区政府将针对这些修订设立过渡安排。也就是在2027/2028学年(申请周期于2026年10月开始)的居港规定设为一年,2028/2029学年起才实行两年的居港规定。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说:“政府在做有关修订时,已充分听取社会不同意见,并取得适当平衡,相信有关修订对真正有意来港发展的家庭影响不大。”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张欣宇认为,教育局增设居港年限要求,正是为保障在港就读学生公平入学机会的必要修正。此举既可筛除短期投机者,又能将教育资源向真正扎根香港的人才家庭倾斜,实现“人才留港”的政策初衷,更能同时配合政府近年来扩大非本地生名额,发展高等教育产业的政策目标。张欣宇也认同过渡期的设置,可最大程度平衡不同诉求,体现政策的人性化考量。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肖遥 发自香港鸿牛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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